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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州市洁美垃圾处理有限公司位于深州市城区东南方向307国道南1600米,槐家洼村西南1500米处。该公司垃圾填埋场主要负责深州市城区及县城规划区所有生活垃圾的处理,于2008年建成,2012年正式运行。项目工程总占地面积10.8公顷,其中填埋区占地8.35公顷,管理区占地0.35公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净土行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冀政发[2017]3号)、《河北省净土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冀土领办[2018]19号)、《2019年河北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要点》(冀土领办[2019]4号)、《2019年衡水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衡土领办[2019]16号)和《衡水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督促2019年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开展土壤环境自行监测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应当每年至少开展1次土壤环境自行监测,编制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报告。”深州市洁美垃圾处理有限公司属于衡水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需要按照国家相关技术规范以及与政府签订的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相关要求开展上述工作。
2019年11月,深州市洁美垃圾处理有限公司委托河北升泰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开展本企业用地的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调查及监测工作。我单位组织技术人员进行了现场踏勘、场地调研、资料收集与分析等工作,并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深州市洁美垃圾处理有限公司2019年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自行监测方案》(以下简称“调查方案”)。2019年11月8日和11日,对场地进行了土壤及地下水进行取样工作,采集样品全部送至河北升泰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分析。在取得检测报告之后,对检测结果进行了深入分析,结合相关资料,编制完成了《深州市洁美垃圾处理有限公司企业用地2019年度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报告》。
2019年12月15日,在石家庄市组织召开了本项目的专家评审会,形成了专家意见。会后根据专家意见对报告进行了认真修改和完善,此报告为修改完善后的《深州市洁美垃圾处理有限公司企业用地2019年度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报告》。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主席令[2015]9号,2015年1月1日起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主席令[2018]8号,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主席令[2004]31号,2005年4月1日起实施,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次修订);
(4)《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2016年5月28日起实施);
(5)《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令[2016]42号,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6)《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令[2018]3号,2018年8月1日起施行);
(7)《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净土行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冀政发[2017]3号,2017年2月26日起施行);
(8)《河北省净土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冀土领办[2018]19号);
(9)《2019年河北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要点》(冀土领办[2019]4号);
(10)《2019年衡水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衡土领办[2019]16号);
(11)《衡水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督促2019年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开展土壤环境自行监测工作的通知》。
(1)《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
(2)《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
(3)《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
(4)《在产企业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
(5)《北京市重点企业土壤环境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暂行)2018》;
(6)《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
(7)《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评估与修复工作指南(试行)2014》;
(8)《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信息采集技术规定》(试行2017);
(9)《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疑似污染地块布点技术规定》(试行2017);
(10)《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样品采集保存和流转技术规定》(试行2017);
(11)《省级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编制指南》;
(12)《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土壤样品分析测试方法技术规定》;
(13)《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定》;
(14)《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6-2004);
(15)《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
(16)《岩土工程勘查规范》(GB50021-2001)。
(1)《深州市洁美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2)土壤、地下水检测报告;
(3)企业大事记及提供的部分相关资料。
本项目位于深州市城区东南方向307国道南1600米,槐家洼村西南800米处。工程总占地面积10.8公顷,其中填埋区占地8.35公顷,管理区占地0.35公顷。本次项目调查范围为深州市洁美垃圾填埋场用地,调查范围示意图见图1.3-1(红线部分)。
图1.3-1 本项目贝博足彩app下载范围示意图
深州市垃圾填埋场四周均为农田。项目周边关系见图1.3-2。
图1.3-2 项目地块周边关系图
项目地块周边敏感环境保护目标主要包括厂界西南600米为大魏村,正北侧1100米为石槽魏村,东北侧1500米为槐家洼村,东南侧900米与1400米分别为北景萌村和西庄村。周边不存在自然保护区、集中饮用水源地等其他敏感环境保护目标。场地周边敏感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3-1及图1.3-3。
表1.3-1 场地周边敏感目标
序号
敏感目标
位置
最近距离(m)
1
石槽魏村
N
1100
2
槐家洼村
NE
1500
3
北景萌村
SE
900
4
西庄村
SE
1400
5
大魏村
SW
600
图1.3-3 场地周边敏感环境保护目标
土壤环境监测工作内容一般包括:工作准备、基本信息核实、资料收集、现场勘查、信息整理与填报、识别疑似污染区域、筛选布点区域、制定布点计划、采样点现场确定、编制布点方案、采样方案设计、采样准备、土孔钻探、土壤样品采集、样品保存和流转、样品检测分析、监测结果评估、编制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报告。
本项目环境质量状况调查技术路线见图1.4-1。
图1.4-1 环境质量状况调查技术路线
深州市洁美垃圾处理有限公司位于深州市城区东南方向307国道南1600米,槐家洼村西南800米处,场址东侧100米为辛西路。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37°58'16.95",东经115°34'27.38",项目工程总占地面积10.8公顷,其中填埋区占地8.35公顷,管理区占地0.35公顷。填埋区的垃圾填埋起始标高-3.3m,填埋高度为20m,填埋区地上部分标高为16.7m。垃圾经压实和腐熟后的密度按0.8%t/m3计,总库容的计算按公式近似按二标台体积公式计算,有效填埋容积为134.85万m3,加上覆土所占库容,总填埋容积为155.07万m3。
(1)土壤采样和检测
我公司于2019年11月11日组织采样人员对企业进行了土壤的钻探采样工作,在调节池东北侧、污水处理区域东北侧、办公区北侧,填埋区北侧、南侧、东北侧各布设1个采样点,共采集土壤样品20个,包括2个平行样,采集的土壤样品送至有资质的实验室进行检测分析。
(2)地下水采样和检测
我公司于2019年11月8日及11日组织采样人员进行地下水样品采集,共采集6个样品,包括1个平行样品,采集的地下水样品送至有资质的实验室进行检测分析。
(1)土壤质量状况
本项目土壤监测点测定的重金属(六价铬除外)全部有检出,测定的VOCs苯、甲苯和四氯乙烯有检出,特征因子苯酚和氨氮有检出,其他因子均未检出。检出各因子最大检出浓度均未超过相应的筛选值,厂区内各检测因子不存在超标现象,土壤未受到污染。
(2)地下水质量状况
本项目地下水监测点中超标因子有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铁、锰、钠、氟化物、镉和铅10项因子,其他因子均未超标。
(1)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要加强环保设施管理,一旦发现存在环境污染风险时,应及时上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必要时应继续开展相应的场地环境调查工作。
(2)加强渗滤液处理区设备维护、维修工作,确保各类环保设施正常运行,规范各环节操作规范。
(3)对厂区地下水进行定期监测,主要监测因子包括场地特征因子苯酚、氨氮及超标因子如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铁、锰、钠、氟化物、镉和铅,建议监测频次为1次/季度,若出现异常现象,则进行调查,找出异常的原因。